本文同步刊登於商周財富網-白衣天使的理財經(2024.04.22)專欄
這2天和朋友聚餐,不約而同的提到最近很夯的集體食物中毒事件。
「真是太可怕了!才吃個飯就可能會喪命,最近還是乖乖家裡煮就好!」朋友說。
「雖然是這樣說,但是應該撐不了太久,台灣外食文化發達,約你出來還是得在這種下午茶店方便。」
「真的!我看之後只能找信任的店家,不然就效法疫情期間,在家自己開伙。」
食物中毒事件人心惶惶,敲響飲食安全的警鐘,讓人不得不正視,身為消費者的我們,也只能小心防範,自求多福。
雖然我們不願意遇到類似的事件,但是聊天過程中朋友不免俗地問我,如果我真的食物中毒,保險有沒有賠呢?
食品中毒被定義為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物並發生相似症狀,就可定義為食品中毒,通常會分成細菌性食品中毒、天然毒素食品中毒、化學性食品中毒等3類,而新聞事件常常出現的食物中毒大多為細菌性食品中毒。台灣高溫潮溼的環境最適合病原菌生長,如何做到食材保鮮真的是門大功課。
食物中毒那些險種可以賠呢?
1.醫療險:住院日額給付+實支實付
消費者因為中毒導致需要住院及相關的加護治療,使用自費藥物或醫療耗材,住院醫療險的日額給付和實支實付都可以賠償,依據你投保的住院日額及加護病房加成理賠金來賠付,如果實支實付額度夠高,自費部分也可以幫你負擔。
2.意外險:食物中毒理賠金、出院慰問金
食物中毒與一般疾病住院的原因不同,有著:非預期、突發、非疾病的特性,是因為不可預期的外力影響造成生病,因此意外險公司通常會理賠,符合3人以上的群聚中毒事件,就能夠開案理賠,賠付的內容不一,但通常集中在食物中毒賠償金、輔具支出、出院慰問金等。
但如果像是因為意外而留下永久的傷害,如這次寶林事件,有的患者可能後續需要長期洗腎或換肝,造成身體上某些部分的失能,就要看意外險裡的意外失能是否可以理賠,這需要看保單裡的條款。
3.失能扶助險:扶助金
失能的定義為:除了四肢損傷造成失能無法工作外,也包含胸腹部臟器機能障害所造成的失能,以上面的例子來說,如果之後需要長期洗腎,就有達到失能險給付的要求,就能夠每月領取生活扶助金。
食物中毒看起來很平常,感覺上吐下瀉掛點滴就好,但這個例子卻告訴我們不能掉以輕心,以下是預防食物中毒的幾個方法:
1.常洗手:用餐前後洗手,維持良好的衛生習慣,手上有傷口要包紮。
2.要新鮮:食材新鮮,不要大量囤積導致過期增長細菌,盡速調理食用。
3.生熟食分開:避免生食未洗滌完全造成器具交叉汙染。
4.加熱徹底:海鮮肉品應徹底加熱,未煮熟盡量不吃,70度以上細菌才會被消滅。
5.冰箱溫度:保存低於7度,室溫不宜長放。
請記得將以上習慣內化到生活裡,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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